2月13日,南陵县野生动物保护协会联合县公安局弋江派出所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领角鸮放归自然,对救助居民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据悉,领角鸮是鸱鸮(chī xiāo)科、角鸮属的猫头鹰。体长23-25厘米,是一种小型鸟类,具小型耳羽簇,上体偏灰或沙褐,有浅黄色的杂纹或斑块;下体浅黄色,夹杂深色细条纹。栖息于森林、灌木丛、次生森林,以及开阔的乡村和城镇周围的树林和竹林。主要以甲虫、蚱蜢和其他昆虫为食,但也会吃蜥蜴、老鼠和小鸟。属于中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这只领角鸮是弋江镇一村民前段时间在自家大棚里发现的,当时发现有受伤情况就第一时间送到了当地派出所,再由县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救治,经过24天的治疗和调养,这只翅膀严重受伤的领角鸮已经完全康复,于当天放归自然。
南陵县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会长盛学峰表示:“这只领角鸮的成功获救,反映出我们全民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有了很大提高。在这里,我们呼吁广大群众如发现生病或受伤的野生动物,请及时和有关部门联系,保护野生动物,共建和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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