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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陵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发布时间:2018-10-07 16:14:21.0 浏览次数: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统一部署,南陵县委、县政府决定从2018年至2020年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南陵县社会治安持续稳定,请广大市民积极提供以下十三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等领域,特别是城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水利、矿产资源、河道采砂、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超限超载、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套路贷”“校园贷”等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传销等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组织策划群体性事件的黑恶势力;(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12)危及医护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就医秩序的“职业医闹”黑恶势力;(13)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行动,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对于举报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现将我县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方式予以集中公布:

    1.电话举报:0553-6823281 0553-6833176
    2.来信举报:南陵县党政大楼4010室县扫黑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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